******有限公司受******检察院委托,就******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SFZB[2024]2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档案数字化扫描,扫描总量35.5万页档案,纸张大小包含(A1、A2、A3、A4、B5等),招标总量为估计数字,最终总扫描数量上下浮动比率不超过10/100。本次扫描要求封皮封底备考表全部扫描,封皮信息、目录及关键字要求全部著录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纸张类型包含打印纸,笔记本,草纸,照片,胶片等)(详见磋商文件)。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2.4质量要求:达到验收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有生产或经营项目相关内容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3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3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响应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5 月 29 日至2024年 06 月 0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金山路森林湖10#楼1502室携相关证件报名。
4.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委员会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3递交地点:漯河市金山路北段森林湖 10#楼 1501 室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6.2磋商文件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检察院》网站上同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检察院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黄路861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山路森林湖 10#楼 1501、1502 室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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